萍府办发〔2016〕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萍府发〔2016〕11号)、《bet1365网址关于印发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萍府办发〔2016〕19号),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萍乡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规划全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相关工作。
(二)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相关工作。
(三)落实省政府对我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相关工作。
(四)组织对各县(区)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进行考核。
(五)定期、不定期向市政府汇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推进全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农发行萍乡市分行、中储粮萍乡直属库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粮食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联系粮食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副召集人由市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与市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考核办公室)合署,设在市粮食局,承担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考核办公室)主任由市粮食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粮食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部门和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考核办公室)根据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同意,可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有关问题,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原则上每半年向联席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考核办公室)要定期向有关单位收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附件:萍乡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016年8月12日
附件
萍乡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刘晓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钟伟建 市粮食局局长
成 员:肖晓玲 市发改委副主任
钟世高 市粮食局副局长
李 勇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水香 市财政局副局长
甘敏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胡文政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吕志辉 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增良 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春生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
燕克敏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副局长
龙 汝 农发行萍乡市分行副行长
彭秀明 中储粮萍乡直属库副主任
联席会议办公室(市考核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钟伟建同志兼任主任,钟世高同志兼任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