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府办字〔2017〕9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全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16日
全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的重要指示和省住建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建城﹝2017﹞41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城镇规划区内的铁路沿线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铁路沿线城镇规划区。
二、总体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以净化、绿化、美化为重点,达到“环境整洁、景观优美、面貌全新”的目标。
三、工作机构
成立“萍乡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相关事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执法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公路局、萍乡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萍乡火车站、萍乡北站、萍乡供电公司、省广电网络传媒、电信萍乡分公司、移动萍乡分公司、联通萍乡分公司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城管执法局,由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沿线“双拆一迁”整治
1.拆除违章搭建
整治内容:对铁路沿线各类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的破旧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包括:木质、砖木、砖混、钢筋水泥、钢架结构的建筑物,彩钢棚、塑料大棚、其他建(构)筑物。
整治标准:对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的建(构)筑物要彻底拆除,不留残余物体;及时清运建筑垃圾,铁路沿线两侧无违章建(构)筑物。
2.拆除违章广告
整治内容:对铁路沿线的各类违规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拆除,包括各种大型户外广告牌(单立柱、看板等)、屋顶广告牌,户外悬挂布幔、条幅广告、户外墙体绘制广告等。
整治标准:全面拆除,不留死角;彻底拆除,不留残余建(构)筑物;及时清运被拆设施,杜绝随地乱堆放。
3.搬迁沿线坟墓
整治内容:铁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坟墓。
整治标准:全面清理铁路沿线裸露地表的新旧坟墓,对有碍观瞻的坟墓进行迁移和遮挡,确保实现新坟不出现、旧坟得治理,要因地制宜地进行植树披绿或沿铁路两侧植树遮挡等方式处理,恢复生态植被,达到铁路沿线看不到坟墓的目标。
(二)清理环境卫生
整治内容:对垃圾死角进行彻底清除,对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屋顶垃圾、水面漂浮物、院内杂物进行清理;对铁路两侧隔离带、绿化带以及空地的杂物进行清除,禁止乱堆、乱放、乱倒垃圾,拆除露天暴露垃圾池。
整治标准:做到“六清”、“六无”。“六清”即清理生活垃圾、清理建筑垃圾、清理杂草、清理菜地、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杂物。“六无”即无生活垃圾、无建筑垃圾、无菜地、无废品杂物、无水面漂浮物、无露天暴露垃圾池,保持房屋、院落卫生整洁。
(三)绿化沿线环境
整治内容:对铁路沿线的死树、枯枝、杂草进行清理,在黄土祼露的区域尽量实施绿化种值,因地制宜的将平地绿化、坡地绿化和垂直绿化与地形地貌密切结合,通过新建绿地、拆墙透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等多种途径提高绿化面积、密度和质量,丰富植物配置,提升绿化品位,提升景观效果。
整治标准:宜种植地段要尽量进行绿化种植,绿化覆盖率要达到95%,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绿色屏障,在需要对视线遮挡的区域,应保证绿化的高度在2.5米以上。
(四)提升改造道路围墙
1.道路提升改造整治内容:对铁路沿线所有道路进行硬化,对破损的路面、路沿石、人行道、井盖及时修复。
整治标准:路面由混凝土路面改为沥青路面,路面平整、井具井盖完好、行车舒适;排水系统完善、排水顺畅;道路两侧按标准设置绿化带。
2.道路围墙提升改造整治内容:对铁路沿线破损的围墙(栏)进行全面修复。
整治标准:对改造后的围墙实施统一粉刷,围栏统一油漆涂装,颜色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在围栏(墙)周边种植植被进行绿化,居民住宅区、企事业单位的围墙可实施拆墙透绿。
(五)装饰建筑立面
整治内容:对铁路沿线的建筑立面进行提升改造。具体为:对老旧建筑屋顶,破损陈旧建筑立面,凌乱空中缆线,一店多招,店招破损,破损的遮阳(雨)蓬,不规范设置的晾(晒)衣架、空调外机、排烟管道,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乱吊乱挂等乱象进行全面整治。
整治标准:老旧建筑屋顶统一设计改造;修补破损、陈旧建筑立面,统一清洗、粉刷或涂装,粉刷或涂装颜色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空中、墙体缆线统一制作装饰管线U型槽,进行收纳存放;统一规范设置门店招牌,清除各类张贴小广告;统一规范设置空调外机、排烟管道、晾(晒)衣架;维修、更新门窗、遮阳(雨)蓬,达到整齐美观的效果。
(六)亮化周边环境
整治内容:对铁路沿线道路阴暗路段、路灯损坏路段全部进行维修亮化,对沿线大型建筑物标志性建筑物和重点部门的建筑进行夜间景观照明亮化。
整治标准:路灯照明亮化,背街小巷全部安装路灯,路灯在夜间全部亮起,满足照明需求。楼道景观照明统一设计,突出地域特色,达到美观的视觉效果。
(七)整治城市道路桥梁
整治内容:按照赣府专纪〔2017〕20号要求,做好公跨铁城市道路桥梁核对、检测、监护管养等各项工作。
公跨铁整治标准:严格落实监护管养责任,加强安全检查、对有隐患的桥梁,要采取禁行或加固、限载、限行、限高、限宽等措施,确保桥梁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全面排查(5月16日至6月10日)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从即日起要积极开展铁路沿线综合整治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对铁路沿线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我市铁路沿线环境的真实情况,使广大市民群众对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全面了解,动员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热情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
第二阶段:严格标准、集中整治(6月10日至8月6日)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沿线“双拆一迁”整治、清理环境卫生、绿化沿线环境、提升改造道路围墙、装饰建筑立面、亮化周边环境、整治城市道路桥梁七个方面的主要整治内容,强化标准,严格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长治常效(长期)
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在前期宣传动员、全面排查,严格标准、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推进铁路沿线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我市铁路沿线环境长效常治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认识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整治工作作为阶段性的中心工作来抓,摆上突出位置进行谋划部署,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责任人的专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工,责任到人。要安排专门的预算资金,对较大的整治内容列项目整治,做到专款专用。要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常态化。
(二)建立机制,扎实推进
建设、城管、规划、交通、公路等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主动作为,认真抓好落实,确定具体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指定一名具体工作联系人。要建立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加强相互协调,确保各项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三)迅速行动,全面整治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对辖区铁路沿线范围可视区域的周边环境按照“环境整洁、景观优美、面貌全新“的目标即整即改、即查即报、边整边报,并将排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将整改的问题图片(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位置定位图、简要文字说明(包括县区名称、地点、时间、问题类别)一并上报。
(四)强化督查、严格问责
市城管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铁路沿线重点地段进行督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方式进行明查暗访。对问题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问效,对行动迟缓、举措不力的县(区)、管委会予以通报,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