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市长李江河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萍乡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会议指出,制定《规定》是启动市政府立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规范市政府立法活动的重要保障,对规范地方立法工作意义重大。会议要求, 《规定》实施后,市政府法制办要切实落实好市政府立法工作的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与市人大立法工作相衔接。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萍乡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会议强调,《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萍乡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会议要求,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百姓知晓,同时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我市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会议强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同时是促进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要摸清贫困底数,采取产业扶贫、健康脱贫、兜底扶贫等举措精准帮扶,确保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会议讨论并通过了《萍乡市标准化体 系建 设发 展规 划》(2016—2020年)。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到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全局中的支撑地位和引领作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牢抓实。要突出重点抓好标准化工作,推动政府主导、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形成大型企业领跑标准化、中型企业提升标准化、小微企业推广标准化的发展格局,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行动,加快标准化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和政治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要抓好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要将实施好《发展规划》与本单位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结合起来,确保任务落实有力。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