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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12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 2017-05-08 11:29:00   来源: 萍乡日报
 

李江河主持

  5月5日下午,市长李江河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工业园区是经济建设的战场,已经成为发展产业集聚和产业集群的重要平台,抓住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将为工业园区的健康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各级各部门要从思想根源上高度重视加强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树立环境保护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严把入口关,坚决拒绝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进驻园区;要以中央、省环境保护督查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把萍乡环境保护工作抓实抓好,要加强水、大气、危险废物防治和管理,加强工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进度,加快园区一体化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环保设施落地,发挥实效;要加大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对环保排放不达标的企业不能放之任之,以铁手硬心,严管重罚;要严格考核问责,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将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萍乡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会议强调,当前,我市环境保护形势严峻、压力大,制定出台《萍乡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进一步明晰了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规定》部署,落实党委、政府、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大《规定》宣贯力度,让各级各部门知晓职责,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形成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良好舆论环境;要强化监督问责,成立督导组对各县(区)和部门落实《萍乡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通报中工作不力、未按《萍乡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落实工作的县区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约谈有关责任人;对多次通报的县(区)和部门应进行媒体曝光,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萍乡市区域卫生规划(2017-2020年)》。会议指出,制定出台《萍乡市区域卫生规划(2017-2020年)》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卫生全行业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各级各部门要把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要按照《规划》要求,从全市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配置各类、各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合理把控规模,努力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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