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府办字〔2017〕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各单位:
为全面检阅我市体育运动发展水平,展现全市人民健康、文明、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体育意识,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事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于2017年7月至11月举办萍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萍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负责运动会的组织筹备和竞赛工作(见附件2)。
二、萍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竞赛规程由组委会竞赛处制定另行下发,各单位组团名单和参赛项目必须于5月25日前确定并上报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联系电话:6793850)
三、各项组织筹备和竞赛事项以及各体育代表团组团办法等,按《萍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方案》(见附件1)执行。
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把萍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办成“运动、健康、文明、和谐”的体育盛会。
附件:1.萍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方案
2.萍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2017年3月22日
附件1
萍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方案
为全面检阅我市体育运动发展规模和水平,推动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选拔优秀运动员,组团迎战江西省第十五届运动会,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萍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由市委副书记任名誉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市教育局局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各代表团团长、各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市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组织机构: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秘书处、竞赛处、宣传广告处、大型活动处、场地安全保卫处等办事机构,具体筹备和实施各项竞赛工作。
二、竞赛日期
2017年7月至11月,各项比赛的具体日期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另发)。
三、竞赛组别及项目
1.社会部(共十三项)
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棋
类、健身气功、桥牌、气排球、柔力球、钓鱼。
2.青少年部(共十四项)
田径、游泳、举重、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含短网)、摔跤、射击、跳水、体操、武术套路、跆拳道。
四、参加单位
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萍乡市武功山风景名胜区、市直机关、工信系统、教育系统、文化系统、卫生系统、传媒系统、政法系统、金融系统、电力系统、建设系统、交通系统、农口系统、财税系统、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邮政、萍钢、萍矿、萍铁、华能安源公司、萍乡电信公司、萍乡移动公司、萍乡学院、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民营企业等组团参加。其中系统组团范围为:
市直机关:由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除单独组团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不含驻县区及县区以下单位)组团,市直机关工委牵头;
工信系统:由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物资集团公司、市煤管办、市供销社、市盐业公司、市石油公司、市烟草专卖局及所属单位组团,市工信委牵头;
教育系统:由市教育局及所属单位、市直学校组团,市教育局牵头;
卫生系统:由市卫计委及所属单位组团,市卫计委牵头;
文化系统:由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市新华书店及所属单位组团,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牵头;
传媒系统:由市广电发展中心及所属单位、萍乡日报社、市内各新闻媒体组团,市广电发展中心牵头;
金融系统:由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萍乡分行、工商银行萍乡分行、建设银行萍乡分行、农业银行萍乡分行、农发行萍乡分行、邮政储蓄银行萍乡分行、中信银行萍乡分行、江西银行萍乡分行、赣州银行萍乡分行、九江银行萍乡分行、人保财险萍乡分公司、人保寿险萍乡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萍乡分公司、人寿财险萍乡中心支公司、大地财险萍乡中心支公司、太平洋寿险萍乡中心支公司及所属单位组团,由人民银行萍乡市中心支行牵头;
政法系统: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及所属单位组团,市委政法委牵头;
电力系统:由萍乡供电公司及所属单位组团,萍乡供电公司牵头;
建设系统:由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房管局及所属单位组团,市建设局牵头;
交通系统:由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局、萍乡高速路政支队、市邮政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萍乡长运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组团,市交通局牵头;
农口系统:由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单位组团,市农办牵头;
财税系统:由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及所属单位组团,市财政局牵头;
民营企业:可单独组团,也可以联合组团(原则上不超过六个企业联合),组团数不限,市工商联牵头组织。
五、运动员资格
1.必须持有萍乡市二代身份证,青少年部运动员同时必须持有所在学校学籍卡。
2.社会部运动员若非萍乡身份证段号,需提供本市社保证原件。
六、经费开支
各代表团训练、参赛经费自理。其它经费开支按竞赛规程总则执行。
七、其它
1.举行一定规模的开闭幕式。
2.运动会期间,表彰一批全市体育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办法另发)。
3.竞赛规程总则及单项竞赛规程,由组委会竞赛处制发。
4.按社会部、青少年部分别排列各代表团金牌和总分名次。
5.各项目录取和奖励名次,按竞赛规程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附件2
萍乡市第十三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谢光华 市委副书记
主 任:肖双燕 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姚瑞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韩 强 市体育局局长
邱瑞根 市教育局局长
委 员:彭先荣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邬思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 鹰 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兼财税系统代表团团长
林来生 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益敏 团市委副书记
钟红玉 市妇联副主席
李 燕 安源区代表团团长
文亚萍 湘东区代表团团长
魏 立 芦溪县代表团团长
刘 敏 上栗县代表团团长
童道雄 莲花县代表团团长
王 纯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代表团团长
李维安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代表团团长
黄向华 市直机关代表团团长
钟帮元 工信系统代表团团长
李 怀 教育系统代表团团长
刘晓峰 文化系统代表团团长
彭文华 卫生系统代表团团长
刘少云 传媒系统代表团团长
蒋小波 政法系统代表团团长
黄 伟 金融系统代表团团长
陈德鹏 电力系统代表团团长
李南开 建设系统代表团团长
曾念辉 交通系统代表团团长
胡明东 农口系统代表团团长
贺根发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代表团团长
张舒萍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代表团团长
邹新萍 萍矿集团代表团团长
吴海东 萍乡铁路代表团团长
张 凯 华能安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团团长
陈红军 萍乡电信公司代表团团长
吴裕军 萍乡移动公司代表团团长
郭 伟 萍乡学院代表团团长
谢志勇 江西工业工程技术学院代表团团长
杨 莉 市体育局副局长
刘厉鹏 市体育局副局长
谭红九 市纪委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组组长
王例革 市体育局副调研员
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市体育局,韩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