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府办字〔2017〕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推动我市特色小镇建设,加强特色小镇建设的统筹协调,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萍府字〔2017〕11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萍乡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市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二)研究出台促进特色小镇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建立特色小镇申报评议机制、规划建设协调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评估和考核,协调解决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召开特色小镇建设会议,总结推广特色小镇建设经验。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陈 云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叶华林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颜小龙 市政协副主席、市发改委主任
李 洪 市政府副秘书长
廖洪元 市政府办副主任
胡明东 市委农工部部长
钟帮元 市工信委主任
刘运成 市科技局局长
李新民 市财政局局长
朱广仁 市人社局局长
李南开 市建设局局长
黎春源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曾念辉 市交通局局长
刘晓峰 市文广新局局长
朱艳珍 市旅发委主任
曾国祥 市统计局局长
吴瑞文 市规划局局长
黄永强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谢克勤 市公共政务管理局局长
刘 琼 市地税局局长
肖晓玲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水香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黎 兵 市建设局原党委委员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李南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晓玲、陈水香、黎兵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成员同意并由召集人签发后印发。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自身职能,扎实推进特色小镇各项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指导和帮助解决特色小镇建设中的相关问题。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