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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1365网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06 11:48:00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萍府办字〔2017〕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央、省驻萍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1号),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5日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1号),现就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提出以下方案:

  一、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建立完善政府公文、政务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流程界定和违规处理等方面的机制和会议开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等方面的制度。“十三五”期间,全市政务公开的重点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市场监管、公共服务、预决算、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公共资源配置、国有企业运营监管、扶贫攻坚、就业创业、社会救助、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探索推进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政府数据开放。各级政府办公室定期抽查本地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有关情况并督促整改,涉及保密的信息公开严格按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办理。(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及其办公室、市直各相关单位分别牵头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机制。各级政府出台的重要政策和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文件和解读材料的同步起草、审批和发布工作,牵头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发布和重大改革措施出台,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传递权威信息,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报批时应当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一并报审。全市各级党报党刊等新闻媒体、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微信平台共同做好政府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市政府发布重大政策,相关部门要进行权威解读,萍乡日报、市政府公报、市政府门户网站、“萍乡发布”微博微信等客户端应及时进行权威发布。(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级政府办公室)

  三、进一步提升舆情回应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涉事责任部门是政务舆情收集和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各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宣传部门负责有关组织协调工作,突出舆情收集重点,拓展舆情收集渠道,重点了解涉及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对收集的舆情信息,要加强研判,科学处置。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各级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宣传部门建立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对政务舆情的发现、研判、办理、回复等实行全过程监督。对市政府领导批示的重要舆情,市政府办公室要直接督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外宣办、市直各部门、各级政府办公室)

  四、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力度。围绕推进政府工作开放,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的互动功能,加强在线访谈、清流在线、市长热线、市长信箱、领导信箱、政府开放日等载体建设,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社会管理事务、政府规章和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市场监管、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等方面,通过调查研究、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让公众更大程度地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责任单位:各级政府办公室、市直各部门)

  五、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管理。各级政府办公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及对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监督和管理,要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网站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将没有人力、财力保障的基层网站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统一运营或向安全可控云服务平台迁移,原则上县级以下部门不再独立建立网站。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工信、公安等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市政府网站的开办、建设、定级、备案、运维、等级保护测评、服务、互动、安全和关停等进行有效监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在立足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政务公开自有平台的基础上,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情况抽查力度,扩大抽查比例,加密通报频次,被通报的地方和部门要及时上报整改问责情况。加强对本地区政府网站特别是基层网站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四不”问题。着力提高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在线查阅服务。(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各级政府办公室)

  六、主动建立法律顾问机制。在市政府法律顾问机制下,建立政务公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重点围绕推进政务公开法制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通过“一事一询、一事一议”的方式,参与政务公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参与涉及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的办理;参与涉萍舆情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参与重大决策预公开社会稳定风险的分析与评估等。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各明确一个专门科室与市法律顾问工作室律师联系和处理此项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

  七、积极开展基层工作试点。在全市选取1个县(区)作为省级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事业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探索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形成县级政府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切实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府效能,破解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县政府办公室)

  八、严格实行督查约谈机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对政务公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县区和市直部门,由萍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约谈相关县区和部门负责人,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通报。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扬。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

  九、加大教育培训力度。要将政务公开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要开展对全市和各县(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干部的轮训。萍乡市委党校等干部培训院校应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课程,逐步将政务公开列入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

  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由萍乡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对政务公开工作方面的绩效考核。从2017年开始,要将政务公开纳入市直部门绩效考核和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参照省级考核,适当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分值。市政府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机制,完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通过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人社局、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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