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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7期)
发布日期: 2018-07-06 08:49:00   来源: 市政府办信息科
 

  市内动态

 

  1.我市全面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从2018年1月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580元, 月人均补差水平达到38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340元,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255元。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455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350元。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55元;分别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和20%安排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城镇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由395元提高到425元,农村的由355元提高到385元。(市民政局)

  2.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提升创业贷款服务水平。该区开通了“创业百福e贷”、“创业微信贷”等创业贷款网络服务功能,实现贷款申请“线上+线下”新模式。注重贷前、贷中、贷后的全程跟踪服务,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最大限度的放宽贷款额度的限制。运用网络信息查询核实简化办理手续,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复印材料。(经开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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